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本支部于2025年7月3日上午9时精心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深入学习学校纪委编发的《警示教育手册》中的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
一、 明确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以案为鉴强纪律,筑牢防线守初心”主题,聚焦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纪律震慑、推动作风转变、强化纪律规矩、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作风转变、优化育人环境。

二、 开展情况扎实,组织周密有序
本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学校纪委编发的《警示教育手册》,重点剖析我校查处的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及高校系统典型案例。
在集中学习后,组织专题讨论交流。所有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和教训警示,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此外,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摆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与对策建议。

三、活动成效显著,教育入脑入心
此次活动,全体党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明显增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氛围更加浓厚。大家从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对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主动加强自我约束、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提高。
本次活动通过查摆风险点和提出对策建议,各岗位人员对潜在廉政风险的认识更加清晰,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活动覆盖全体应参与人员,学习内容全面深入,讨论反思触及灵魂,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了警示教育任务,确保了人员、时限、内容、质量“四落实”。
四、党员交流发言
孔庆松:作为基建处负责人,通过八项规定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结合基建领域典型案例反思,我对“作风建设无小事,岗位责任重千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基建处作为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核心部门,既是保障办学条件的“服务窗口”,也是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阵地”,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对个人的基本要求,更是守护学校资产安全、维护教育公平的政治责任。要清醒认识基建领域作风问题的危害性,警示教育中通报的案例令人警醒:有的高校基建负责人因接受施工方“好处费”,在招标中“量身定制”条件,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有的为追求“政绩工程”,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造成资金浪费;有的对下属管理宽松软,放任“小圈子”“人情往来”,最终形成窝案。这些问题的根源,正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漠视——把“艰苦奋斗”当口号,把“廉洁自律”当摆设,把“群众路线”在脑后。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镜,始终牢记“教书育人”的初心,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管好项目、带好队伍、服务师生的实际行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可靠的基建“基石”。
何艳:通过警示教育,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国际工作的“政治属性”高度契合。高校国际交流合作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外人文交流、学术合作、留学生培养等敏感领域,每一项工作都可能成为外界观察中国教育开放、社会风貌的“窗口”。若在合作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推拖绕”,或是在外事活动中铺张浪费、违规操作,不仅损害学校声誉,更可能被别有用心者误解为“中国教育开放不规范”,影响国家形象。八项规定强调“务实、节俭、清廉”,正是为国际工作划定了“政治红线”——必须以过硬作风展现中国高等教育的自信与规范。此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防范涉外领域腐败的“关键抓手”。国际交流合作涉及资金流动(如国际合作项目经费、外教薪酬)、资源分配(如国际会议承办资格、合作院校选择)、利益关联(如外籍专家咨询费、校企合作分成)等复杂环节,历来是违纪违法的“易发区”。近年来,教育系统通报的多起涉外领域违纪案例(如某高校国际处负责人在合作办学中违规收取“中介费”、某学院以“国际交流”名义虚列经费发放福利等),无不是从“小便宜”“小便利”开始,逐步滑向“权钱交易”的深渊。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涉外工作无小事,纪律规矩是“生命线”。只有把八项规定作为“紧箍咒”常念、作为“护身符”常戴,才能在复杂国际环境中守住底线、站稳立场。
葛飞:在基建工作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至关重要,关乎我们工作的廉洁性、公正性以及单位的良好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警示教育,我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党中央立下的铁规矩、硬杠杠,彰显了党对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坚定决心。我们基建处作为单位建设项目的关键实施和管理部门,面临着诸多利益诱惑和廉政风险。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成本增加,损害公共利益。部分干部因理想信念动摇,在糖衣炮弹面前丧失原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违反八项规定的严重后果,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
王松阳:在与施工单位、供应商等业务往来时,坚决杜绝违规吃喝问题,拒绝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邀约。在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款项拨付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办事,不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确保每个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定,不超标准使用办公资源,不公车私用,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同时,积极配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建工作环境。
魏亚平:基建处是高校“基建工程”的直接管理者,手中掌握着项目审批、资金使用、招投标、验收结算等“实权”,是违纪违法的“高风险区”。此次警示教育,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基建领域的“每一块砖”“每一分钱”都连着纪律,容不得半点侥幸。工程领域的“围猎”手段隐蔽,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基建领域的“围猎”往往披着“人情往来”“行业惯例”的外衣,从一杯酒、一条烟开始,最终演变为“温水煮青蛙”式的腐败。若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松懈,就会成为被“围猎”的目标。作为一名基建处党员,我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起点,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
童西子:过去认为,国际交流合作“涉及外方规则”“需要灵活处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适用性存在模糊认识。比如,在接待外宾时,曾片面认为“外方代表习惯高规格接待”,对“超标准安排住宿”“赠送纪念品”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觉得“这是国际惯例,不算违规”;在与外籍专家合作中,对“咨询费标准”“成果归属”等细节,仅依赖“口头约定”,未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和外事管理规定签订书面协议,反映出对“纪律面前无例外”的认识偏差。通过学习教育,自己政治觉悟得到了提高,对八项规定的理解与认识也深入了。
五、 下一步改进方向,持续深化巩固
1.推动教育常态化。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学习教育和管理监督,利用主题党日、教职工理论学习等载体,经常性开展纪律提醒和案例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2.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查摆出的风险点和提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并狠抓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
3.深化日常监督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防微杜渐。
4.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将警示教育激发出的遵规守纪意识和改进作风的成效,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育人质量。
总之,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在学院纪委的指导下,目标明确、组织有力、开展扎实、成效显著。支部全体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纪律教育,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敬畏之心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本支部将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拓展警示教育成果,为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撰稿人:魏亚平
初审:葛飞
终审:孔庆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