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学院的利益,保证学院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合格,保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在建筑材料采购、控制中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主要材料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材料包括黄沙、碎石、砌块、石屑、生石灰、机砖等;第二类材料包括钢筋、木材、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等;第三类材料包括门窗、配电设备、灯具、开关、卫生洁具、各类管材、管件、阀门、消防设备、地砖、石材、墙砖、栏杆、隔断、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等。
第三条 建筑工程主要材料采购均采取“甲控乙供”方式。控制办法包括认价、询价、招标和考察市场等。以国家最新清单计价调整方法为依据,控制材料的质量和价格。
第四条 第一类材料采购控制方式。采购价格参照当地最新《工程造价信息》。由乙方自行采购。质量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四方在材料落地前共同认定。
第五条 第二类材料采购控制方式。此类材料用量大、品种较少、价格透明度相对较高,采购控制方式除执行第一类材料采购控制办法外,材料应为知名品牌,原则上由甲方指定;可采取询价、议标、招标的方式。
第六条 第三类材料采购控制办法。此类材料类别多,规格尺寸多,相同规格尺寸的材料质量、价格差异较大,甲方根据材料的耐用、美观、协调和性价比等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材料的档次、质地、颜色等。控制办法以询价和市场考察为主,必要时采取招标方式。确保被采购的工程材料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第七条 所有建筑工程材料,最终依据省、市政府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及现行清单计价规范中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确定。
第八条 辅材执行投标文件价格,不予单独认价。
第九条 该质量、价格控制办法由基建处牵头,基建处、审计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委派专人组成管理小组;需要招标时由学院招标办组织招投标。市场考察、询价材料,生产销售厂家或品牌代理企业应不少于3家。
第十条 材料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四方在材料进场落地前共同认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齐鲁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28日